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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王天猫店更换LOGO否认与其和解

时间:2013-05-03 05:55 [ ] 来源:logo网 已被浏览1272

“阿迪王”中文商标及LOGO无偿转让阿迪达斯?在背负着“山寨王”的指责起家,并近乎奇迹般地创下过亿元利润之后,最近,泉州品牌阿迪王在阿迪达斯长达5年的侵权诉讼“攻势”下和解的消息频传,而另一边,阿迪达斯则否认和解。近日,记者在阿迪王的天猫旗舰店等线上渠道发现,阿迪王的LOGO已经消失。

仅以英文标识出现

来自媒体的报道显示,阿迪王与阿迪达斯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告阿迪王(包括经销商、区域代理商、加盟店)不得继续在产品、包装物、宣传材料上使用含有阿迪王三角标LOGO和阿迪王标识的商标;二是自4月7日起,阿迪王的所有店铺不得出现三角标和“阿迪王”字样,若出现则需赔偿300万元。

记者就此事联系阿迪王位于泉州的总部,接电话的一位公关人员表示无可奉告。随后,记者登录阿迪王在天猫的旗舰店看到,其品牌仅以英文标识“apon”出现,虽然出售的部分商品上仍有三角LOGO,但“阿迪王”这一品牌字样则不再出现。但其天猫官方旗舰店在淘宝搜索中仍以阿迪王字样呈现。另一方面,来自淘宝指数提供的数据显示,5月2日,即媒体披露“阿迪王”转让商标予阿迪达斯后,其淘宝搜索指数及成交量出现飙升状态,。最近7七天成交笔数环比增加277.8%。

阿迪达斯否认和解

阿迪达斯方面公开对媒体表示,阿迪达斯与阿迪王相关案件仍在审理之中,协议尚未最终确定,不便就此案进行更多评论。

2008年8月,阿迪达斯以阿迪王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阿迪王公司、华珠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百特体育商城个体业主郭某诉至营口市中院。此后,由于阿迪王提出管辖异议,该案件移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20日开庭审理,2010年4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阿迪达斯的全部诉讼请求。

今年3月,阿迪达斯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3月15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商评委当日辩称,“阿迪王”商标与“阿迪达斯”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没有侵犯阿迪达斯的商号权。阿迪王作为第三人认为,“阿迪王”商标与“阿迪达斯”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商标“阿迪达斯”是臆造词,无明确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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