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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广州行政复议”征集形象标志

时间:2016-10-27 12:15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05

“广州行政复议”形象标志征集公告 

 

  为充分体现广州行政复议特色,规范广州行政复议形象视觉识别系统,提升广州行政复议影响力,广州市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行政复议”形象标志。具体公告如下:

 

  一、 征集背景

 

  广州市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分为市、区两级,市、区政府均设立行政复议办公室,与法制办合署办公,履行行政复议职能。近年来,广州市积极推进“阳光复议工程”,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继推行复议文书网上公开、规范化建设后,2016年市法制办重点开展行政复议庭审建设工作。目前,庭审场地建设、数字化建设、庭审规则制定等工作均取得阶段性进展。为进一步规范广州行政复议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市法制办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行政复议”形象标志,该形象标志主要用于行政复议相关会议、宣传活动、行政复议庭审、建筑立面等标识。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广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机构、高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等征集,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加均可。

 

  四、作品内容

 

  (一)广州行政复议形象标志(LOGO)

 

  (二)中文名称:广州行政复议

 

  (三)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of Guangzhou

 

  五、作品要求

 

  (一)围绕“广州行政复议”这一主题,结合广州人文地理历史特征,充分体现行政复议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二)要有单独的使用效果以及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使用的效果。

 

  (三)图案线条简洁流畅,色彩协调,寓意明确深刻,现代感强。

 

  (四)适用于宣传资料、建筑立面、行政复议庭审等多种场合及载体。通用性强,能以不同比例清晰显示。

 

  (五)电子版要求JPG文件格式,规格为20cm×20cm,300像素/英寸,投稿作品附上200字以内说明。

 

  (六)投稿作品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gzxzfy@163.com,标题请注明“(投稿人)广州行政复议形象标志投稿”。

 

  六、奖项设置

 

  优胜奖1名,奖金1万元(税后,下同);入围奖2名,奖金3000元。投稿人数少于三人时,不评入围奖。投稿作品由广州市法制办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七、注意事项

 

  (一)投稿作品应为新创作、未曾发表的作品,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凡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起纠纷或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如已领取奖金须原额退回。

 

  (二)作品如有雷同,按照参与先后取前者参评。

 

  (三)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广州市法制办,投稿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四)优胜奖作者需负责完成LOGO的深化设计工作。

 

  (五)凡投稿个人或单位均视为认可征集公告所列的条款及声明内容。

 

  (六)征集单位只对入围作品发出通知,对没有收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投稿者可自行处理。

 

  (七)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法制办所有。具体可登录广州市法制办官方网站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020-83568097咨询。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http://www.gz.gov.cn/gzgov/gsgg/201610/cec528785a47456093688feebe5ad91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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