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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州60周年州庆徽标征集

时间:2017-02-20 12:12 [ ] 来源:cnlogo8 已被浏览178

 红河州建州60周年州庆徽标征集启示

 

2017年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为展示红河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望红河跨越发展新征程,红河州州庆筹委会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为办好州庆活动,营造喜庆气氛,丰富活动内涵,特向全社会征集州庆徽标设计图案。

一、征集对象

本次庆祝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徽标征集活动(以下简称为“征集活动”)面向州内外公开征集。所有从事设计、形象战略、品牌发展、动漫画创作或有徽标设计制作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设计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征集作品的要求

(一)征集作品包括:徽标的核心设计方案;徽标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

(二)体现庆祝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的指导思想,反映红河州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红河州各族人民建设幸福红河的精神风貌;体现红河州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美观大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富有新意,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和象征意义。 

(三)设计作品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易于识别。便于拓展设计、制作、悬挂、佩戴,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特许产品(如T恤、背包、帽子、胸徽、二维或三维动画,适合用于电视、网络、光盘制作等)以及庆祝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必须与60周年州庆活动整体氛围相融合。必须与庆祝活动氛围与景观相融合;有别于以往红河州各次州庆和国内外大型庆祝活动的徽标设计;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

(四)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须同时符合下述要求:

1.作品提交彩色徽标和黑白纸质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及作者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含手机)、邮箱、邮寄地址等各二份,打印在A4规格210×297mm)的纸上(彩色稿应注明CMYK色值),裱于硬卡纸为佳(在提交时不可折叠);

2.电子文件一份(幅面100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质量大于2M像素),并付作品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及作者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含手机)、邮箱、邮寄地址等,直接投电子邮箱1552849224@QQ.com 。

(五)邮寄作品须在封面以黑体注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徽标应征作品”字样。

三、征集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应征作品,2017年4月30日征集活动截止(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作品应由设计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通过挂号信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寄传。 
  联系人:黄锐 联系电话:0873-3737594 
  邮编:661199 传稿邮箱:1552849224@QQ.com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锦华路州新闻中心中国红河网站404室

(二)设计人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邮件凭据并及时查阅其作品是否被及时送达,活动主办方对作品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和在送达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责任。 

(三)设计作品均由设计人自留底稿,一概不退稿。

(四)设计人在创作设计作品及向州庆办提交上述设计作品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徽标设计方案之日起至州庆筹备委员会公布最终确定的徽标之日止。

(五)入选作品的设计人自邮寄征集活动作品之日起,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设计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对徽标设计方案一切图像的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州庆筹备委员会。转让后将不再享有专有权,并无条件地放弃著作权。 
  (六)最终获选的徽标设计方案将成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未经州庆筹备委员会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五、奖项设置

(一)征稿结束后,州庆筹委会办公室将聘请专家组成州庆徽标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和实用性进行评选,对中标作品和优秀作品予以奖励。

(二)最终采用的作品奖励3万元(税前),入围的其它4件作品每件奖励1万元(税前);

(三)凡被初选并在中国红河网征集平台和新媒体平台上进行网络展示的作品,按照网络投票时的人气发给相应的稿费。

六、活动附则

(一)本细则以中文文本的形式发布,由州庆办负责解释。其他文件凡与本细则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为准。 
  (二)所投稿件必须是原创作品,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组织方将不予采用该设计方案,且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设计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的全部费用,州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对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人不提供任何补贴。 

(四)如果提交的设计作品为集体创作,则该集体的每位成员均应承担连带责任。参加征集活动的所有设计人,均应无条件地接受本细则的各项条款。 
  (五)最终结果将通过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州庆筹备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媒体公布。

(六)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州

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委员会

                201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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