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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阜宁征集旅游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

时间:2017-03-27 10:52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72

    为全面提升阜宁旅游形象,提高阜宁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以更直观、简练、易记的方式对外展示阜宁旅游的独特魅力,丰富阜宁旅游文化内涵,阜宁县旅游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阜宁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及旅游形象标识LOGO,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征集内容
阜宁县旅游主题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作品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三、作品创作要求
1、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要求:作品要凸显阜宁人文、历史、自然特色,充分展示阜宁旅游整体形象;文字精炼、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简明易记,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在各类媒体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旅游形象标识LOGO
要求:以阜宁旅游为主题,充分体现阜宁历史文化特征和人文精神;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在各类介质的媒体上推广使用。
四、作品设计要求
1、旅游主题宣传口号: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作品一般不超过10个字,创意突出者可适当放宽。纸制版统一用A4纸打印,或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2、旅游形象标识LOGO: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包括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风格和类型不限,绘稿为A4幅面白底,需提供JPG或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字数在300字以内。
五、公告发布平台
本公告通过中国旅游报、江苏旅游资讯网、江苏微旅游官方微信平台、盐城旅游信息网、阜宁旅游网、中国阜宁和阜宁旅游官方微信平台等渠道发布。具体活动信息和报名表等内容可以通过关注官方网站订阅查询。
六、作品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方式投稿。所有应征原始稿件(纸质和电子邮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电话、E-MAIL。
2、纸质版作品提交:纸质应征稿件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寄送,并在信封处注明“阜宁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征集”字样。邮寄地址:阜宁县阜城镇香港路799号县旅游局,邮编:224400,联系人:宋洋;联系电话:15161919131;0515-87213947。
3、电子邮件提交:请发送电子版至fnlyj4878@163.com,
电子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阜宁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征集。
4、投稿者需要了解的阜宁概况及旅游情况可通过“中国阜宁”“阜宁旅游”等官网了解。
5、投稿作品须在2017年6月30日18:00前提交至阜宁旅游局指定邮箱或地址。
七、评选流程及奖项设置
1、评选流程
征集活动结束后,对全部作品先予以整理编号,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初评;对初评出的入围作品进行网络投票评选;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选小组结合网上投票的结果进行终评,选定主题宣传口号1名、入围奖3名;选定旅游形象标志logo 1件、入围奖3名。
当选作品作者与阜宁旅游局签署征集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评选结果在阜宁旅游网、阜宁旅游官方微信上进行公布。
2、奖项设置
(1)主题宣传口号:最终被选定的主题宣传口号的组织或个人,奖励奖金10000元;评选入围奖3名,每名奖励3000元。
(2)旅游形象标志logo:最终被选定为“阜宁旅游LOGO”的组织或个人,奖励奖金10000元;评选入围奖3名,每名奖励3000元。
(3)所有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均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4)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八、特别声明
1、所有作品内容必须是原创,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的旅游宣传口号、主题标志重复,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作品产权归属:凡获奖作品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阜宁县旅游局所有。阜宁县旅游局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及展示等权利。
3、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件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4、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6、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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