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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旅游度假区征集产品LOGO和商标名称

时间:2018-03-22 13:14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12

洛阳黄河神仙湾休闲农业旅游度假区

征集产品LOGO和商标名称

 

正在开发建设的黄河神仙湾休闲农业旅游度假区位于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东北部,紧依黄河小浪底库区,依山傍水,景色秀美,底蕴深厚。园区规划总面积3000余亩,是集旅游观光、生态林业、体验采摘、生态果蔬、特色种养、美丽乡村等于一体的循环现代休闲农业旅游度假区。

2016年1月建设伊始,黄河神仙湾就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业,建立农产品溯源机制,竭力打造“吃得放心”,“购得安心”的农产品品牌。园区所有产品杜绝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转基因等物质,遵循大自然生长规律,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具体征集方案如下:

征集内容

  应征组织或个人可以同时参与黄河神仙湾产品LOGO及商标名称两项作品征集,也可以任选其中一项参与。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

征集要求

产品logo设计要求

1、logo设计应突出“农业生产、休闲旅游、绿色有机生态”主题,要求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富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辨识度,充分融合地域、文化特点,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的宣传和传播)。

2、LOGO可为JPG、BMP图片格式,尺幅为A4标准纸大小,上面为标志设计,下面是300字以内设计说明。图片分辨率应在400×400dpi以上,要求高清晰,易分辨。要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也能清晰使用。

3、电脑软件绘制(电子作品要求规格大于等于20cm*20cm,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电脑软件绘制需附上logo源文件(矢量图、PSD文件等),并保留设计图层。

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如参考别的作品来创造,需写明作品元素借鉴来源。

商标名称征集要求

1、商标名称是指为园区所产的水果、蔬菜、粮食、禽蛋、肉类、水产品、纯粮酒、纯天然蜂蜜、菜籽油等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及酒作坊、榨油坊、磨面坊、豆腐坊、土布坊、泥陶坊、铁铺坊、木器坊等各种手工作坊附加产品等,命一个统一的商标名称。

2、商标名称易于发音,与产品有清楚的关联性,易于记忆;

4、字数控制在3个字以内;

5、内容健康向上、内涵深厚,便于记忆和传播。

6、应征作品需是原创。

投稿及咨询方式、注意事项

1、作品应注明应征者电话、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

2、应征作品请发送电子文档word版及源文件

至电子邮箱:lyhhsxw@163.com

咨询电话:0379—67383666

15638726400 高 总

13623797711 刘 瑞

18737903505 王 培

奖励方式

作品评选:

产品LOGO和商标名称各评选出3个优秀作品,并从3个优秀作品中最终确定1个为黄河神仙湾产品LOGO和商标名称。(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产品LOGO:

一等奖1名,奖金7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

商标名称: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

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同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设计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

2、作品入围后,黄河神仙湾休闲农业旅游度假区即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有使用权、发表权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获奖者有义务根据黄河神仙湾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黄河神仙湾向设计人支付的奖金视为设计人转让作品著作权的全部报酬。设计人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作品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黄河神仙湾休闲农业度假区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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