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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福清市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

时间:2018-04-25 20:44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24

福清市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凝聚文明城市创建的精神力量,提高福清知名度、美誉度和开放度,发动海内外三大福清人群体共同建设富庶、文明、开放、和谐、美丽的“大福清”,在去年福清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基础上,继续面向海内外组织开展公开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1.福清市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2.福清市城市形象吉祥物;

  3.福清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不限单位或个人。

  三、征集时间

  即日—5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1.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①符合福清城市定位,体现福清特征,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

  ②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③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便于识别、制作、记忆和推广,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

  ④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

  ⑤递交作品方案为设计效果图或作品彩色照片,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作品照片不小于4M,作品还应配有设计创意说明,包含作者介绍、作品题目、尺寸、材质、设计说明等,文件格式为word。

  2.城市形象吉祥物

  ①融合中国文化特色,能够反映福清城市内涵,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具有拟人化特征,并深受大众喜爱。

  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适合动漫周边产品(如毛绒挂饰、桌面设计等)的开发。

  ③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④参赛作者需绘制吉祥物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该吉祥物设计至少三个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

  ⑤作品应配有作品名称、设计创意理念及内涵。

  3.城市形象宣传口号

  ①主题鲜明,既能反映福清历史、人文底蕴以及优美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活力,又能展现福清的城市精神(开放融和 拼搏争先),彰显城市魅力。

  ②具有创新性,生动传神,准确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③语言精练,文字简洁、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每条口号字数控制在14字以内。

  ④口号内容应是作者本人(团体)原创,抄袭和雷同口号无效,若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评选环节

  采用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流程为专家预审、网络投票、专家复审、揭晓公布。

  1.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初评,从参评作品中选出30件入围作品。

  2.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出的30件入围作品(每个项目)通过网络展示,接受网络投票,选出人气前10名入围最终评选(口号组选出人气前20名)。

  3.终评阶段。专家从网络前10名(或20名)里,进行终极评选,分别选出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吉祥物、Logo从网络投票人气前10个作品中,每个项目选出1个入选作品、5个入围作品。口号从网络投票前20个作品中,选出1个入选作品、10个为入围作品。)

  4.公示阶段。将专家组的评选名单上报讨论研究,最终评出获奖总名次等并将评选结果对外公布。

  六、评选及奖励

  城市形象宣传标识入选作品1个,奖金3万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2000元。

  城市形象吉祥物入选作品1个,奖金3万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2000元。

  城市口号入选作品1个,奖金1.5万元;入围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另设幸运投票奖50名,奖励价值100元奖品1份。

  七、投稿方式

  在福州新闻网“城市宣传口号、形象Logo和吉祥物”征集活动专题页面下载“征集活动”相关表格,将作品和表格(《参赛作品原创声明》以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形式)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参与投稿。

  截稿日期:2018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591-83762717,联系人:陈女士。

  邮箱:fzwbqmt@126.com

  应征者请注明真实姓名(或单位、团体名称)、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福清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等征集”。

  八、相关说明

  1.凡向本次活动投稿的作品,其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活动有关规定,向获奖应征方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同时所有获奖应征方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获奖的应征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全部无偿转让给主办方;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发布、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并有使用于商业用途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

  2.若应征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者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或相似,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来稿一律不退,投稿者(机构、团队)自行留底。

  4.各项入选作品奖可空缺,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已接受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5.本次征集活动为去年福清市对外征集活动的延续,凡是去年参加投稿的福清城市形象宣传口号、Logo和吉祥物的征集作品仍然有效,主办方将一并汇总参加本次评选。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活动发布的全部内容。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咨询电话:0591-83762717。

https://news.fznews.com.cn/dsxw/20180410/5acbfb09d22b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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