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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滨海县旅游局征集旅游形象标识设计

时间:2018-05-04 19:17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96

滨海县旅游

关于征集旅游形象标识的启事

为全面展示滨海县旅游资源和文化底蕴,有效提升滨海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滨海县旅游形象,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滨海县旅游形象标识,具体方案如下:

01

征集内容

滨海县旅游主题形象标识(LOGO)

02

征集时间

2018年5月3日至6月3日

03

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能全面准确反映滨海县旅游目的地形象、资源特点、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启发性;(滨海旅游基本概况可登录http://www.jsbinhai.cn/index.html查询)

2.标识内涵丰富,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艺术效果;

3.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作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电子邮件主题标明“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4.投稿人需递交电子文稿,不接受书面投稿,并请自留底稿。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文件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10M,以最先发至投稿邮箱者为准;

5.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6.参选作品应为全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7.联系人:王娟 电话 15161910112

电子信箱:44972967@qq.com

04

评选方式

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报有关领导审视,确定滨海县旅游形象标识最终方案,并于2018年7月份公开发布。

05

奖励标准

1.初选旅游形象入围标识(LOGO)10个,每个奖励2000元;最终采用者再奖励10000元;

2.所有奖金均为税后。

06

特别声明

1.入选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其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滨海县旅游局所有;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滨海县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滨海县旅游局;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

滨海县旅游

2018年5月

https://mp.weixin.qq.com/s/jF2yKYL0Ek5a0PmckkDk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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