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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雁江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及吉祥物

时间:2018-05-18 18:35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85

雁江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及吉祥物

为进一步提升雁江区城市形象,彰显雁江区城市特色、打响城市名片、扩大对外宣传,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雁江于4月2日至6月15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雁江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及吉祥物。

征集内容

资阳市雁江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

资阳市雁江区城市吉祥物

时间安排

公开征集:2018年4月2日—6月15日

专家论证:2018年6月16日—7月1日

网络投票:2018年7月2日—7月15日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团队均可参加

设计要求

准确反映雁江区城市形象,彰显雁江城市精神,注重融入雁江元素,充分传达雁江城市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以及雁江塑造“蜀人原乡 长寿之乡”的城市形象定位。

要符合雁江区发展战略定位,辨识度高,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易于推广,可在新闻媒体、导向系统、户外媒介等不同领域广泛推广使用。

设计稿应做到简洁大气、新颖灵动、内涵深刻、具有较强的国际感,并考虑商标注册相关要求。

城市形象标识(LOGO):方案说明应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并积极配合征集方完善方案。

城市吉祥物:符合雁江城市定位及自然、文化特征,生动活泼具有亲和力。吉祥物造型具象或抽象均可,要求可站立摆放,在授权产品、形象衍生方面应有较强的适用性与延展性。每款方案应提供至少5种动作的形象展示。

投稿须知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凡参加此次征集活动的设计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资阳市雁江区所有。

参与方式

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版设计文稿发至邮箱:263674086@qq.com,并请注明设计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标题请注明“雁江区形象标识LOGO及吉祥物设计稿”。一个投稿人提交多个作品的,每件作品均应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集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创人的身份投稿。

联系人:罗懿

电话:(028)26290267

QQ:263674086

奖励办法

城市形象标识(LOGO):

选用作品1名,入围作品3名

选用作品奖励20000元

入围作品(不含选用作品)每名奖励3000元

城市吉祥物:

选用作品1名,入围作品3名

选用作品奖励20000元

入围作品(不含选用作品)每名奖励3000元

活动流程

本次征集活动将经过社会征集、专家论证、网络投票推选、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等程序遴选出最能体现雁江区特色的标识、吉祥物设计方案。

公开征集:2018年4月2日—2018年6月15日,在相关媒体发布《征集公告》并接受投稿。

专家论证:征稿结束后,将邀请业内专家评选入围作品8件(城市标识4件、吉祥物4件)。

网络推选:本次城市形象标识及吉祥物征集活动指定平台为雁江之声微信公众号,入围作品将在该平台集中展示,接受公众投票。

最终审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报区委、区政府最终确定入选作品,并在雁江之声微信公众号公示后颁奖。

https://mp.weixin.qq.com/s/Vf3JX5uYFZltlTbiz50h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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