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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中国百强县瓦房店征集旅游形象LOGO设计及宣传口号

时间:2018-05-31 20:52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23

中国百强县瓦房店征集旅游形象logo设计及宣传口号

瓦房店是辽宁省大连市管辖下的县城,在第十二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瓦房店位列12位,居东北第一位。其矿产资源丰富,在这里诞生了全中国第一家轴承厂,拥有“中国轴承故乡”的美誉,是“中国轴承之都”。

近日,瓦房店市为推动城市旅游发展,面向全国征集旅游形象及宣传口号,只要你有想法、有诚意,无论你是资深设计师,还是在校大学生,都欢迎来搞!

一、活动主题

瓦房店市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语征集大赛

二、活动目的

为全面提升瓦房店市旅游形象,推进瓦房店全域旅游发展,瓦房店市旅游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瓦房店市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8日-2018年7月30日

四、大赛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五、参赛制度及要求

1.形象LOGO、宣传口号的设计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向投稿,作品需要体现“瓦房店旅游”的特色,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

2.形象LOGO具有强烈的可辨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作品能够在涵盖形象墙、T恤衫、礼品袋、宣传册等方面应用。

六、征集要求

1.形象logo设计作品必须是矢量图,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要有延展性,适合动画、Flash创作、便于纪念品或礼品的设计制作。

2.宣传口号字数不限,最好在20字以内,附创作说明300字以内。形象logo设计作品也请附300字以内文字说明。

七、版权及其他说明

1. 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 作品产权归属:凡获奖作品,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瓦房店市旅游局所有。瓦房店市旅游局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及展示等权利。

3.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件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4.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6.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7.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八、奖励方案

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各评出三件入围作品,入围奖金1000元;从入围作品中评出一个采用奖,另加奖金1000元。

九、投稿方式

1.纸质提交作品

请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张打印,使用快递至瓦房店市世纪广场一号(瓦房店市旅游局收),信封上请注明“形象LOGO及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2.电子邮件提交

将应征作品电子文档发送到 3579788782@qq.com

获取征集活动通知文件(点击获取报名表)

https://www.sjx.cn/article/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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