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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湖州市处非办关于延长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作品征集

时间:2018-07-10 10:01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00

关于延长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作品

征集活动时间的通知

  为彰显坚决打赢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心,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行为,湖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微电影、微动漫、微广告和海报的有奖征集活动。

  为了让更多的社会公众获得参与活动的机会,让创作者有更充裕的创作时间,湖州市处非办决定将征集活动截止时间由6月20日延长至8月31日

奖项设置

短片类

  由活动主办方评选出入围奖10名(入围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综合专家、部门等评审意见,评选出6名优秀作品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海报类

  由活动主办方评选出入围奖10名(入围奖奖励人民币500元),综合专家、部门等评审意见,评选出6名优秀作品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700元。(同时获得优秀作品奖与入围奖的作品,按就高原则享受奖励,涉及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负。)

  公众可根据处非主题设计宣传海报和视频类作品,并将作品通过电子邮箱hzjrbcyc@163.com投稿,作品名称格式:题目+作者+手机号码。

湖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原《征集启事》

关于有奖征集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作品的启事

根据处非宣传月有关活动要求,为彰显坚决打赢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心,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行为,湖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微电影、微动漫、微广告、海报的有奖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本次征集的公益宣传短片、宣传海报要求以防范非法集资行为、警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违法违规理财行为危害为主题,作品要以小见大,可通过老年人题材、农村题材、家庭题材、以案说法等形式,反映坚决抵制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地方金融风险的基本内涵及宣传深意,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二、作品要求

1.短片:作品形式风格不限,要贴近百姓生活。

(1)微电影:要求故事生动,结构完整,制作精良,时长3分钟以内。

(2)微动漫:要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生动、兼具幽默与警示等特点,时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

(3)公益广告:要求创意好,立意深,润物无声,短小精炼,时长不超过1分钟。作品格式:MP4或WMV视频格式,需达到播放质量要求。

2.海报:作品须以组图形式呈现,要求主题鲜明、通俗易懂,画面简洁明快、内容健康向上,视觉形象突出,融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于一体。宣传海报尺寸为国际标准尺寸:100(长)×70(宽)cm。

三、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凡具备一定制作能力或相关制作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活动征集的作品将择优在湖州金融网、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媒体等平台上展播和展示。全市处非办系统内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此次有奖征集活动。

四、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止,作品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投稿一律采用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hzjrbcyc@163.com,咨询电话:0572-2392775。

报送作品请附标题、完整脚本、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投稿作品文责自负,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奖励

湖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奖励等次,获奖情况将在湖州金融办官网上公布。

1. 短片类:由活动主办方评选出入围奖10名(入围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综合专家、部门等评审意见,评选出6名优秀作品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同时获得优秀作品奖与入围奖的作品,按就高原则享受奖励)

2. 海报类:由活动主办方评选出入围奖10名(入围奖奖励人民币500元),综合专家、部门等评审意见,评选出6名优秀作品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700元。(同时获得优秀作品奖与入围奖的作品,按就高原则享受奖励)

3. 所有获奖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获奖证书,涉及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负。

六、活动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针对此次活动的原创作品、未经发表的,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切后果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组织方湖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拥有作品刊登发布权(不另付费用),获奖者需提交源文件,主办方有权在适当时间以适当的方式修改并无偿使用。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均属活动组织方。

湖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https://mp.weixin.qq.com/s/RATwQa9b1Wc7c2xlXu8s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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