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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五峰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宣传标识(Logo)征集

时间:2018-07-16 10:37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88

五峰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宣传标识(Logo)征集公告

  五峰地处神奇的北纬30°,境内旅游资源以幽峡奇峰、原始森林、神秘洞穴为主,与源远流长的土家族民俗文化交相辉映,拥有世界茶旅之乡、中国茶叶之乡、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旅游品牌,先后被评定命名为“中国生态旅游大县”、“中国百佳深呼吸小城”,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五峰的知名度,提升五峰旅游形象,展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现公开征集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宣传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1.五峰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2.五峰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专业设计师、设计公司等征集,不限单位或个人。

  三、作品征集时间

  2018年7月1日——12月31日(以投稿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1.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⑴能准确反映五峰旅游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五峰旅游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把五峰魅力精神实质体现出来。

  ⑵文字精炼、主题突出、富有韵味,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⑶每位投稿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条,每条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且应避免与其它省市、地区旅游口号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雷同。

  ⑷应征者须提供详实的“旅游宣传口号”创意说明。

  2.旅游形象LOGO

  ⑴要围绕五峰特色,科学、系统地宣传推广五峰旅游形象,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⑵应征作品需配以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及设计元素的阐述和详细的文字说明,限200字以内。

  五、投稿须知

  1.旅游形象LOGO和旅游宣传口号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

  2.所有应征作品为电子稿,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3.参评者可通过邮寄、当面提交和网络投稿等方式进行投稿。

  邮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邮政编码:443413

  联系电话:0717—5828102 ,联系人:李传葵

  邮 箱:wufenglvyou@163.com

  应征者请注明真实姓名(或单位、团体名称)、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投稿时在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五峰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等字样。

  六、特别声明

  1.本次活动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具体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参评者的同意。

  4.投稿者需可登录五峰旅游官方网站(http://www.hbwf.gov.cn/list-7927-1.html)详细了解了解五峰的地域特色、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等相关信息,作品需突出山水茶叶、土家文化、清凉气候、户外运动、自驾游等核心要素。

  5.活动中如果参评作品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要求,主办方可以做出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征集的决定,所有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应征者有权对其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用途,无需征得主办方的同意。

  6.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七、报酬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对入选作品进行严格评审,评选结果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官网、官方微信、微博上进行公示,对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LOGO整体作品采用的创作者,给予奖金20000元,对于旅游宣传口号或旅游形象LOGO单项作品采用的创作者,分别给予奖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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