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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万元 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城市设计方案向国际征集

时间:2018-09-04 12:07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05

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城市设计方案向国际征集

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是江东新区建设的先行开发地区,是新区定位落实的重要空间载体,也是江东新区未来的重要对外开放区和中央商务区。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城市设计方案9月3日起向全球进行国际公开征集。

江东新区起步区位于白驹大道延长线与江东大道交叉口地带,规划范围东起芙蓉河,西至道孟河,北邻东海岸线,南至江东大道,总面积1.79平方公里(2685亩)。本次国际方案征集的规划设计工作,重点围绕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的城市设计和重要建筑概念设计展开。设计方案需要充分吸收融合“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海口江东新区概念规划方案国际招标”优秀投标设计方案的思路,以打造世界一流的生态CBD为目标,充分体现绿色生态、创新先进和开放共享的规划设计理念,重点落实起步区的功能布局、用地方案、空间形态、特色形象和重要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同时,站在全市和整个江东新区的角度,充分考虑起步区的人口规模、产业规模、业态结构、建筑量测算和经济测算等方面内容,保障规划的可实施性。

国际征集公告于9月3日在媒体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3日至9月13日, 9月30日前完成资格预审评审,将选出6家世界顶级设计机构参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城市设计方案国际征集,10月15日将组织项目介绍会和现场踏勘,2019年1月5日应征人递交应征成果。将从中评选出优秀方案1个、优良方案2个,优秀方案奖金人民币450万元(含税),每个优良方案奖金人民币240万元(含税),通过资格预审并提交了合格应征方案的应征人,未获得优秀方案和优良方案的,将分别获得应征补偿费人民币120万元(含税)。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海口江东新区

起步区城市设计方案国际征集

资格预审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建设自由贸易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海南省委省政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坚持“大视野、大思路、大手笔、大开合”的工作原则,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海南特色、高点定位”的指导思想,按照“两年出形象、三年出功能、七年基本成形”的总体部署,全面组织开展海口江东新区规划建设工作。

起步区是江东新区建设的先行开发地区,是新区定位落实的重要空间载体,也是江东新区未来的重要对外开放区和中央商务区。本次征集活动采取国际征集的方式,面向全球公开邀请具有类似项目成功经验的规划设计机构或由此类规划设计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来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选取6个应征人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活动。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城市设计方案国际征集。

2.项目选址及规划范围:江东新区起步区位于白驹大道延长线与江东大道交叉口地带,规划范围东起芙蓉河,西至道孟河,北邻东海岸线,南至江东大道,总面积1.79平方公里(2685亩)。

3.征集方式:国际公开征集。

4.设计内容:本次国际方案征集的规划设计工作,重点围绕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的城市设计和重要建筑概念设计展开。设计方案需要充分吸收融合“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海口江东新区概念规划方案国际招标”优秀投标设计方案的思路,以打造世界一流的生态CBD为目标,充分体现绿色生态、创新先进和开放共享的规划设计理念,重点落实起步区的功能布局、用地方案、空间形态、特色形象和重要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同时,站在全市和整个江东新区的角度,充分考虑起步区的人口规模、产业规模、业态结构、建筑量测算和经济测算等方面内容,保障规划的可实施性。

5.设计周期:应征阶段规划设计周期约90天。承办单位计划在2018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发出征集文件并于2018年10月15日组织项目介绍会和现场踏勘,届时需应征人首席设计师及其团队参会。

6.资格审查的方式:有限数量制。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含联合体应征人)的数量限定为6个。

7.奖项设置:优秀方案1个、优良方案2个。

8.主办单位: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海口江东新区领导小组

9.承办单位: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海口江东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技术支持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1.组织单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12.联系方式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王静、朱华丹、邢昱

电话:86-10-82575731/5131/5837/5125/5831/5137转299/297/281

电子邮箱:bkpmzb@163.com

应征申请人资格条件

1.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规划或设计机构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规划或设计机构须具有所在国颁发的从事城市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的相应资格。港澳台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应参照境外规划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3.上述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或设计机构可单独提出应征申请,也可组成联合体共同提出应征申请,但需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各自职责。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

4.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机构或联合体须具备产业规划能力。若应征申请人自身不具备产业规划研究能力,则应聘请国内外知名的产业研究咨询机构作为规划设计的顾问单位,以达到完成项目在产业发展层面的咨询工作任务。

5.应征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规划设计经验。

6.应征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人员应是其总部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必须由应征申请人单位中主持过城市规划设计类项目的设计师担任。

说明:除联合体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征申请人可自2018年9月3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13日16时00分在组织单位进行报名登记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1.资格预审阶段(2018年9月3日~2018年10月9日)

2018年9月3日~9月13日 报名、发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018年9月15日16:00前 应征申请人先行通过电子邮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表格部分(表1、表2、表4和表5)

2018年9月18日12:00前 应征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的文本文件(1正1副)及全部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2套)

2018年9月30日16:00前 完成资格预审评审并向入围的应征人发出应征邀请函

2018年10月9日12:00前 应征人将应征确认函的扫描件发送给组织单位并提交踏勘人员名单

2.应征阶段(设计阶段)(2018年10月11日~2019年1月5日)

2018年10月11日~10月12日 发出征集文件

2018年10月12日16:00前 应征人提交应征确认函原件并交纳应征保证金

2018年10月15日 项目介绍会、现场踏勘(海口)

2018年11月12日 项目中期汇报(第一次)

2019年1月5日 应征人递交应征成果

以上时间为计划时间,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境外应征申请人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请提前做好签证准备,以便入围后按期赴海南参加项目介绍会及现场踏勘。应征人首席设计师必须参加现场踏勘。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网站(http://sghw.hainan.gov.cn/)、

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kou.gov.cn/)、

海口市规划委员会网站(http://ghw.haikou.gov.cn/)、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kpmzb.com/)同时发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应征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3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13日16时00分在组织单位报名登记,并在其网站(http://www.bkpmzb.com/)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只有符合条件,并在组织单位报名登记的应征申请人才能获得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密码,正式参加资格预审。

报名登记的程序:①在组织单位网站上下载报名表;②填写报名表后,将底稿(doc格式)及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回;③组织单位确认应征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并进行登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应征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15日16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表格部分(doc格式)先行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组织单位,并请于2018年9月18日12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文本文件(1正1副)及电子文件(2套)送交组织单位。

其它条款

1.本次征集活动选取优秀方案1个、优良方案2个。

2.优秀方案奖金人民币450万元(含税);每个优良方案奖金人民币240万元(含税)。

3.通过资格预审并提交了合格应征方案的应征人,未获得优秀方案和优良方案的,将分别获得应征补偿费人民币120万元(含税)。但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或其应征文件按征集文件规定不被接受或应征资格被取消的应征人,承办单位将不支付应征补偿费。

4.本次征集活动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为2019年1月5日12时00分。

5.应征人的应征设计方案的使用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中使用应征设计方案,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设计中或在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设计方案的内容,也可以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同时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还可对应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作品。

6.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文件及往来信函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7.设计机构所获的奖金或应征补偿费的税金(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8.参加本次活动的应征申请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9.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海口江东新区领导小组拥有本次公告的解释权。

10.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主办单位: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海口江东新区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海口江东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支持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组织单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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