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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第一师阿拉尔市征集创文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LOGO)

时间:2018-11-13 20:20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65

第一师阿拉尔市征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标识(LOGO)的启事

为进一步提高第一师阿拉尔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影响力、感召力和知晓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推广活动,使人民群众能更好的了解和参与到师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第一师阿拉尔市拟公开征集“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标语”,用于各种形式的公益性宣传。为做好标识、宣传标语征集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20:00截止(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任何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三、标识(LOGO)征集要求

(一)创作要求

1.本logo设计图应包含至少一条宣传口号,与标识一体设计。宣传口号要求朗朗上口,生动简洁,不多于20个字,且有较强的吸引力、影响力,能够引起群众的共鸣;

2.展现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化特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3.展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基本”“公益”、“均等”“便利”的基本属性和文化惠民的基本精神,体现师市文化繁荣兴盛的深层寓意;

4.构思新颖,寓意丰富,色彩简洁明快,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应用;形式上要有创新、艺术性。

(二)设计要求

1.每份设计方案需提供标识(LOGO)设计图、LOGO规范坐标图、LOGO矢量源文件、设计释义(300字以内);

2.标识(LOGO)可使用中、英文组合形式,另附中文标准字设计(横式、竖式、字体文件);

3.附注主色标、辅助色标,颜色模式为CMYK;

4.logo设计图、LOGO规范坐标图等图像文件尺寸120mm×120mm,像素大于1024×768像素;

5.稿件要求原创,不得抄袭。

四、参与方式及要求

1.应征者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征集作品、《第一师阿拉尔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登陆一师阿拉尔市政务网(http://www.ale.gov.cn/structure/ale.htm)下载并填写。

2.所提交的设计方案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须填写在《报名表》中。

3.本次征集采用网络投稿的方式参与活动,须将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1498682071@qq.com,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公共文化服务标识设计方案-姓名XXX”。

五、评选程序

1.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广局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由评委会采用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方式评选产生获奖入围作品。

2.2018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22日通过官方网站、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投票结果确定标识。

六、奖励标准

一等奖1个标识,奖金10000元;入围奖2个标识,奖金1000元/个。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所有征集者均同意授权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对其选送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宣传,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来稿来文不得一稿多投,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3.入选作品的修改、使用、开发等权利归第一师阿拉尔市所有。

4.未入选的作品由作者自行处理。

5.获奖作品将以原创或修改稿方式应用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宣传。

6.全部奖金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将由主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若主办方需对获奖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或开发,获奖作者需协助配合。

7.解释权属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联系人:刘二伟,咨询电话:0997--6359021

附件: “第一师阿拉尔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

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8年11月12日

http://www.ale.gov.cn/structure/gg/tzggzw_195138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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