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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品味歙县•自在乡村”美丽乡村旅游活动

时间:2019-03-07 01:50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96

“品味歙县•自在乡村”美丽乡村旅游活动

形象宣传标识(LOGO)公开征集公告

 

为展示歙县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弘扬乡村旅游文化,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品味歙县•自在乡村”美丽乡村旅游活动形象宣传标识“LOGO”,提升乡村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大发展。

一承办单位

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征集内容

“品味歙县•自在乡村”美丽乡村旅游活动形象宣传标识“LOGO”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四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9年3月1日—4月15日;

评选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23日;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4日—4月30日;

结果公布:2019年5月2日

五征集背景

围绕“品味歙县•自在乡村”主题,突出“乡情•乡愁•乡味•乡游”,以“走农村路、赏农村景、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品农村味”为活动内容,着力打造“春•夏•秋•冬”四季乡村旅游精品板块,精心策划举办一系列乡村旅游活动,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发掘乡村资源优势,宣传乡村文化内涵,展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成效,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全域旅游中的作用,扩大歙县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积极转变,形成乡村旅游新的热潮。

六征集要求

1.设计要求构图新颖,创意独特,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

2.准确体现歙县美丽乡村旅游资源特色,能够展示歙县乡村旅游形象和特点;

3.标识需具有延展性和包容性,适用于平面、立体、自媒体、市场营销活动等载体进行传播和再创作;

4.标识(LOGO)的绘制形象可以用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绘制形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AI或CAD格式的电子文件;

5.标识(LOGO)需附简单的设计创意说明(200-500字)。

七投稿方式

“品味歙县•自在乡村”美丽乡村旅游活动形象宣传标识(LOGO)请投递相关要求的图像及申请表(附件1),邮件发送至150619110@qq.com。联系电话:0559-6512663(作者超过一人的,或者为某一组织的,联系人由第一作者作为代表)

八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优秀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注:除支付奖金外,使用过程中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九作品评选

征集阶段结束后,活动主办方根据“品味歙县•自在乡村”美丽乡村旅游活动形象宣传标识(LOGO)评选办法(附件2),选出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公布于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歙县发布”微信、“徽州古城”微信等新闻媒体,并在活动结束后对获奖者进行奖励。

十活动声明

1.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2.提交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主办方享有该作品的使用权,并有权将其用文化旅游、文明创建等标识标牌、书刊、画册、展览展示及相关活动宣传等。

3.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稿。对录用者不再单独通知,后续请关注歙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微信。

4.获奖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均归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有。

5.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缴,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6.本活动解释权归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

附件1:“品味歙县县自在乡村”美丽乡村旅游活动形象宣传标识(LOGO)征集表

附件2:“品味歙县•自在乡村”美丽乡村旅游活动形象宣传标识(LOGO)专家评选办法

附件3:“品味歙县•自在乡村”美丽乡村旅游系列活动方案

 

 

https://mp.weixin.qq.com/s/7p4Z0KoflFoILR9lhCfg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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