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logo征集 > 付费标志征集 > 5000元 凌源市融媒体中心征集形象标识(LOGO)

5000元 凌源市融媒体中心征集形象标识(LOGO)

时间:2019-04-22 19:59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74

凌源市融媒体中心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开创新闻宣传新局面,凌源市拟成立市融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开展有奖征集凌源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凌源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

三、征集要求

1、形象标识(LOGO)要具有明显的业态属性和特征,符合融媒体发展理念,体现凌源地域特色。(参考资料见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gyuan.gov.cn/)

2、作品要积极向上、庄重大方、构思新颖、创意独特、色彩明快,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3、设计稿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应征作品要附设计理念及象征意义等创意说明。

四、投稿方式

1、投稿时请提供电子版作品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GE格式,作品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或PSD格式。

2、应征者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供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微信等。

3、投稿邮箱:13324216586@163.com。

五、评选办法

本活动采用广泛征集、评委评选的方式进行,选出入围作品5件,从中选定1件作为凌源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奖励人民币5000元。其余4件入围作品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评选结果将在凌源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各媒体刊登。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或团队原创,不得一稿多投,严禁剽窃、抄袭,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如因个人原因涉及任何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2.入选作品的修改、使用、开发等权利归中共凌源市委宣传部所有,若主办方需对获奖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或开发,获奖作者需协助配合;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3.所有获奖作品必须同意著作权归主办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以及用于学术交流、个人履历等非商业行为的权利;

4、主办方将以原创或修改稿方式,将获奖作品作为凌源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除获奖奖励外,不再向作者及创作团队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作品一经提交,即表示应征者自愿以此作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并认可与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联系人:刘洪阳;联系电话:0421--6763005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凌源市委宣传部

中共凌源市委宣传部

2019年4月3日

https://mp.weixin.qq.com/s/FJNCXUDJaKi32X_OfRO_lg

TAGS:
本文原文地址:http://www.cnlogo8.com/logozj/fufeibiaozhizhengji/108219.html转载请注明原站地址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