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logo征集 > 付费标志征集 > 10000元 临桂征集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及logo

10000元 临桂征集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及logo

时间:2019-08-17 17:02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94

桂林市临桂区是桂林市新中心,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有“状元之乡”、“名人之乡”、“冠军之乡”的美誉。2019年,临桂区启动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为全面提升临桂全域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以更直观、简练、形象的方式对外展示临桂旅游的独特魅力,阐释临桂旅游文化内涵,中共桂林市临桂区委宣传部、临桂区文广体旅局今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临桂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LOGO),诚邀您的参与。

征集时间

2019年8月10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止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任何合法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作品创作和设计要求

1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

1.应征作品要突出临桂“山水与人文交融”名片,能够充分反映临桂区旅游资源的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具有准确表现力、吸引力和号召力。

2.文字精炼、主题鲜明、简明易记,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

3.适合在各类媒体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宣传口号一般不超过16个字。纸制版统一用A4纸打印,或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2旅游形象标识LOGO

1.以临桂旅游为主题,充分彰显临桂文化和特色。

2.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等特点,适宜三维动画制作、电视表现和进行VR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与制作,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包括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风格和类型不限,绘稿为A4幅面白底,需提供JPG或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4.适合在各类介质的媒体上推广使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不易改变和淘汰。

3作品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方式投稿。所有应征原始稿件(纸质和电子邮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电话、E-MAIL。

2.电子邮件提交:请发送电子版至lgxcb5592507@163.com ; 电子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临桂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形象标识征集。

4评选方式

由桂林市临桂区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邀请的文化旅游专家和临桂区文联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别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先分别确定入围作品,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后,再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评选结果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或征集到的作品数量较少,奖项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5奖励设置

临桂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宣传口号征集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奖金各1500元;优秀奖奖金各500元。

旅游形象标识征集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5000元;三等奖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奖金各1000元。

6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2.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临桂区所有,临桂区拥有作品修改权。

3.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临桂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作品不退稿,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获奖者需本人凭身份证领奖。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桂林市临桂区委宣传部、桂林市临桂区文广体旅局。

未尽事宜由桂林市临桂区委宣传部、临桂区文广体旅局解释。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秀清

联系电话:0773--5592507

https://mp.weixin.qq.com/s/3gO2Sj7u5qN07kvTNAHelg

TAGS:
本文原文地址:http://www.cnlogo8.com/logozj/fufeibiaozhizhengji/108838.html转载请注明原站地址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