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logo征集 > 付费标志征集 > 20000山东海阳市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

20000山东海阳市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

时间:2014-04-26 19:24 [ ] 来源: 已被浏览189

海阳市地处山东半岛黄海之滨,位于青岛、烟台、威海三市之间的中心地域,距三市均为1小时车程,是胶东地区重要的节点城市。海阳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造就了海阳的奇山秀水、金色沙滩、青松翠竹,构成了这座海滨城市诗意般的人居家园。
海阳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城市、2013“美丽中国”十佳旅游县(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沙滩体育健身基地、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休闲小城等荣誉称号,2012年代表国家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
    为彰显城市特色、树立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国际滨海休闲度假目的地城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阳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
    (一)海阳城市形象标识
    (二)海阳城市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范围
    全国所有从事广告或城市形象设计等相关行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以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标识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海阳历史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元素和城市风貌。
    2、突出主题,简洁明快,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要文化感和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
    3、要有较强的应用性,在重大活动、公共建筑、城市窗口、公共设施、城市宣传等各方面宣传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二)城市形象宣传口号要求
    1、主题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能突出反映城市发展定位。
    2、创意新颖。富有创新思维,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诵。
    3、语言精炼。富有文化韵味,文字简洁、规范,能够深入人心,便于国内外传播,字数在16字以内。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海阳市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报名表》和《海阳市城市形象标识设计稿》或《海阳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表》以及《海阳市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2、《海阳市城市形象标识设计稿》应包含城市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
    3、《海阳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表》应包含宣传口号及该口号的创意内容,可投稿一件作品,也可同时投稿多件。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5、征集官方网站:中国海阳网  www.haiyang.gov.cn
    四、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方式
    将作品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haiyangzj@163.com,并在标题注明“城市形象标识(宣传口号)/作者”字样
    (二)邮寄或当面交付
    邮寄地址:山东省海阳市黄海大道南路66号 城市形象策划办公室。
    邮    编:265100
    联系电话:0535-3318980
    联 系 人:马超群
    当面交付作品的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作品评选
    (一)初审
    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初审。
    (二)复审
    由评审委员会评出入围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各10个,在公众平台上公布,邀请社会公众在此范围内投票选出海阳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各一个。
    (三)终审
    结合公众投票结果,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分别评选出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两个奖项,确定出海阳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
    六、奖励办法
    (一)最优秀奖
评选出最佳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各1件,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入围奖
    评选出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各5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上述奖励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税款。
    七、作品产权
    所有提交至主办方的应征方案概不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有关入选作品使用知识产权的归属,依照《承诺书》的相关约定。
    八、有关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是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
    (三)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五)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六)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海阳市委宣传部
                   海阳市城市形象策划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本文原文地址:http://www.cnlogo8.com/logozj/fufeibiaozhizhengji/10996.html转载请注明原站地址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