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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呼和浩特第十五届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徽标、吉祥物征集

时间:2008-01-25 23:53 [ ] 来源:logo网 已被浏览312
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乒乓球协会共同承办的第十五届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以下简称第十五届WVC)将于2010年6月7日在呼和浩特市隆重举行。

  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是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正式批准的世界性大型国际群众性赛事,参赛者为40岁以上的乒乓球爱好者。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的英文简称为“WVC”。

  第十五届WVC组委会决定,向全社会征集第十五届WVC的徽标和吉祥物的设计图案以倡导社会各界人士对此项赛事的积极参与和支持。现将征集细则公告如下:

  第一章 征集对象

  第一条 本次第十五届WVC徽标、吉祥物征集活动(以下简称为“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公开进行。所有从事设计、形象战略、品牌发展、动漫画创作或有徽标、吉祥物设计制作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设计人”),均可参加。

  第二条 第十五届WVC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组委办”)有权对设计人的身份、资格及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审查。如发现设计人身份、资格及设计作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

  第二章 征集作品的要求

  第三条 征集作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徽标、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徽标、吉祥物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徽标在平面和立体设计中的延展设计方案,及其大型和小型两种延展设计(例如巨幅的旗帜、招贴,小型的胸针、证件、票证等)。

  第四条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一套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徽标、吉祥物完整设计方案(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的图稿应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图稿应固定在黑色硬纸板上,图稿四周保留一道宽为1厘米的黑边;存有设计方案的光盘或软盘一张(纯手绘作品除外)。应用方案不需提供实物样品。

  第三章 征集作品的相关必备文件

  第五条 设计人提交设计作品时,必须同时提交一份填写完整的《第十五届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徽标、吉祥物征集设计人信息表》、一份《第十五届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徽标、吉祥物征集承诺函》、一份《第十五届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徽标、吉祥物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以下简称“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应附在设计作品后。上述两项承诺函并必须由设计人签署,设计人为集体的,应由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设计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作品,不论发送何种信息、信函、通知、申请等,都必须使用中文。

  第七条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和必备文件,必须统一编制为完整、设计一致的整体文件(如编成开页册或折叠册)。该整体文件应有一个完整的文件索引,标明前述所有文件的先后顺序(以下简称为“作品文件”)。

  第四章 征集作品的提交

  第八条 作品文件应由设计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通过挂号信邮寄、快递方式提交或直接交到以下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华大街86号内蒙古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邮编:010030电话:0471—6396277

  联系人:阿迪亚吴可嘉

  第九条 设计人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据并及时查阅其作品文件是否被及时送达,“组委办”对作品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及在送达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提交作品文件的时限为30天,从发布之日算起。设计作品均由设计人自留底稿,一概不退稿,非邮寄方式提交的作品文件应密封并加盖设计人印章。

  第五章 征集作品的评选标准

  第十一条 徽标、吉祥物设计要好懂易识,简洁明快,美观大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富有新意,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具有乒乓球运动和内蒙古民族文化特色;设计形象深受大众的欢迎,同时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的认同;能反映WVC的理念。

  第十二条 设计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特许产品如信函、T恤、背包、帽子、胸徽和二维、三维动画如电视、因特网、光盘等)以及本赛事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有别于WVC各界比赛和国内外大型赛事的徽标、吉祥物设计;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

  第六章 征集作品的评选

  第十三条 第十五届WVC组织委员会组建评委会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 评委会将评选出5件设计作品,并向“组委办”提交报告,由“组委办”选出第十五届WVC徽标、吉祥物最终获选作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入选作品的设计人。

  第七章 保密性

  第十五条 设计人在创作设计作品及向组委办提交设计作品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徽标、吉祥物设计方案之日起至“组委办”公布最终确定的徽标、吉祥物之日止。

  第八章 入选徽标、吉祥物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及使用

  第十六条 入选作品的设计人自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之日起,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设计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对徽标、吉祥物设计方案一切图像的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组委办”。转让后将不再享有专有权,并无条件地放弃著作权。

  第十七条 最终获选的徽标、吉祥物设计方案将成为第十五届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徽标、吉祥物。未经“组委办”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组委办”将制定第十五届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徽标、吉祥物管理办法。

  第九章 奖金

  第十八条 最终获选的第十五届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徽标、吉祥物设计作品将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1万元(税前),其他4件入选作品,每件作品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2000元(税前),徽标、吉祥物单项作品入选奖金折半。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及其附件以中文文本的形式发布,本细则由“组委办”负责解释。其他文件凡与本细则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条 设计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的全部费用,“组委办”对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人不提供任何补贴。

  第二十一条 如果提交的设计作品为集体创作,则该集体的每位成员均应承担连带责任。参加征集活动的所有设计人,均应无条件地接受本细则及附件在内的各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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