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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墨天府妙笔迎春——四川少儿书法“十杰”“百佳”作品展征稿启事

时间:2022-12-04 14:37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3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文化自信自强作为持久精神力量,推动巴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展示当代四川少年儿童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艺术素养和风采,四川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联合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共同举办“翰墨天府·妙笔迎春”四川少儿书法“十杰”“百佳”作品展。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四川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四川省文化馆

二、作品要求

(一)创作内容

以历代名家咏四川诗、词、曲、赋、联、文等为主,全面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四川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山川风物之变化。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时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创作时请务必重视文字和文本审读,忌繁简同篇、错字、漏字、碑别字、讹化字等。

(二)投稿方式

集体投稿和个人投稿均可,鼓励学校及校外书法培训机构组织集体投稿。

(三)投稿说明

1.作品为毛笔书法,以四尺对开条幅、斗方、对联、横幅为主。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超过四尺整纸(138cm×69cm)作品不予评选。

2.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2B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指导教师姓名,并认真填写《“翰墨天府·妙笔迎春”四川少儿书法“十杰”“百佳”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该表随作品一并寄出或报送。

3.年龄范围:该展截稿时未满17周岁(即2005年12月30日后出生)的四川省少儿均可投稿。

4.其它:本展览不收取参评费。限于人力,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主办单位对所有投稿作品有展览、出书、赠送等所有权。

三、作品评审

(一)作品评审由四川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阳光、干净的评审原则进行评选。

(二)本届展览共评出“四川少儿书法百佳作品”100件,其中:特等奖10件(四川少儿书法“十杰”),金奖20件,银奖30件,铜奖40件。

(三)为鼓励集体投稿,凡组织20人以上参展的单位,可参与组织奖评选。根据投稿人数与获奖人数,本届展览评出“优秀组织奖”10名。

(四)本届展览注意思想性与艺术性结合,倡导原创作品,严查代笔、抄袭、临摹等行为。

四、奖项设置

为所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奖励中国名砚一方,赠送每位作者《“翰墨天府·妙笔新春”四川少儿书法“十杰”“百佳”作品展作品集》2册。为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奖牌,赠送作品集10册。

五、展览地点及日期

2023年1月15日在四川省文化馆展出。

六、截稿日期

2022年12月30日截稿(逾期邮件拒收)。

七、有关事项

收稿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3号春华楼522室

联系人:王思然

联系电话:

(028)86603451

八、其他事项

本展览解释权归四川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四川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四川省文化馆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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