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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深圳征法制宣传广告万元大奖征集作品

时间:2007-08-09 14:01 [ ] 来源: 已被浏览263
8月8日从深圳市普法办获悉,为鼓励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创作和法治文化创新,使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更具亲和力和趣味性,深圳市普法办公室于2007年8月7日~2007年10月31日期间,面向全国征稿举办第二届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创作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弘扬法治文化,共建和谐深圳”,突出体现法律在构建法治社会、和谐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城市中的重要作用,弘扬法治、和谐、平安、秩序、正气、正义、诚信、社会公平、关注弱势群体、实施法律援助、遵纪守法、惩恶扬善、依法维权、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参赛作品内容包括法制宣传海报和法制宣传动漫。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市普法办公室将邀请专家共同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以公平公正的形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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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要求
  1.法制宣传海报:对开(双开)纸张的尺寸,用coreldraw或者photoshop制作,清晰度为300dpi,存为jpg或者tiff格式,3色rgb文件。作品必须提交电子格式,并用A4纸打样,储存到光盘邮寄到深圳市普法办公室(通讯地址见后)。
  2.法制宣传动漫:动漫作品形式不限,大小不限。为适于视频播出,动漫作品的制作尺寸要求为:720*576 pix(dvd格式);25帧/秒,应当特别注意文字等重要内容的安全区规范。作品储存到光盘邮寄到深圳市普法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存真、钟圣文,电子邮箱:szpf123@126.com
  联系电话:0755-83053811,8305396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1921
  注意事项
  1.投稿时,必须准确填写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参赛信息。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活动主办方评选、颁奖等过程(颁奖颁证均通过邮政方式)。同一作者可以多稿多投,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
  2.参赛作品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并突出体现法治内涵,宣传法治理念。参赛作品可充分发挥想象力,鼓励新颖的构思、具有个性的表现形式。
  3.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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