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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北江韵·广府情”诗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时间:2022-08-22 21:36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51

大力宣传进入新时代新征程以来,我国各个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发挥我们的专业特色,以诗书画的形式宣传二十大的精神,本会定于2022年11月1—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文化艺术中心一、二楼展厅举办“奋进新征程”暨第二届“北江韵·广府情”诗书画作品展。

征稿方案如下:

征稿方案

01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单位:越秀区书法家协会、清远诗书画研究院

3、协办单位:越秀区文化馆、广府诗词学会

02

展览时间及地点

1、2022年11月1日—7日(巡回展第一站),广州市越秀区文化艺术中心(一、二楼);

2、第二站为2022年12月或2023年1月,清远市国际会展中心。

03

展览内容

以来各个领域、各条战线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尤其注重突出越秀区和清远地区在红色文化基因传承方面的历史、人文和创新精神;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新风尚、新成果、新建设、新历程。

作品内容要以小见大,不能空泛,要以具体的人物、建筑、事件等形象来再现伟大历史的光辉点,以饱满的革命热情和新时代精神来讴歌新征程中的新风尚、新人物、新成就,共同写好广府人的故事。

04

作品形式和入选数量

1、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从事诗书画方面的专业工作者及爱好者,均可以投稿,每人限投一幅作品。入选作品数量共为120幅。

2、要以诗词融入中国书法、国画、篆刻等形式中,反映本次展览的主题和相关内容。

3、作品尺寸统一为四尺(138x68cm)以内,竖幅,鼓励创作小精品。

4、作品投稿一律不用装裱,经评选入展后统一装裱为挂轴,凡入选作品统一收评选及装裱费100元,本次展览将印制精美画册,作品展出后一律退还作者。

05

征稿、评选及截稿日期

1、作者参加本次展览投稿作品,统一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内容上符合征稿启事所示,艺术上不得有硬伤,形式上要大方、美观、得体,反对过分拼接。

2、参展作者一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凡篆书、篆刻、金文、甲骨文和大草作品必须附有注释文字。

3、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截稿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交稿地址:越秀区书法家协会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2号之一广卫商务大厦919室,邮编510030)

办公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

联系电话:020-83364723

广州市越秀区书法家协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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