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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有奖征集怀柔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标志设计

时间:2007-07-27 10:36 [ ] 来源: 已被浏览345

怀柔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自1月29日成立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得到社会的充分认可。为了更好体现中心“亲民、便民、为民”的服务理念,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有人办、高效办、办得好”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听民声、察民情、谋民利、创和谐”职能,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开展“中心标志”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起止时间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于2007年5月24日开始,至2007年7月31日截止。

二、“中心标志”应符合的要求

1、充分体现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解决“民声、民意、民利”问题的宗旨。

2、高度概括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服务至上、和谐至上、高效办结”的工作理念,突现中心的时代特征和文化内涵。

3、体现社会化、大众化,使不同文化程度的人都能理解接受。

4、 标志新颖,富有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评选方式

2007年8月中旬前,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研究评选,评出一部作品作为中心的形象标志。

四、“标志”提交方式

1、应征人可将作品及设计创意文字说明直接送到怀柔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4136办公室,联系人:陈义平、刘海峰;联系电话:69691025;或邮寄到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33号,并注明联系方式,邮政编码101400。

2、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qcdl@bjhr.gov.cn(怀柔区全程代理电子邮箱)。

3、截稿日期: 2007年7月31日

五、荣誉奖励

“中心标志”评选活动设选中奖一名,奖金为5000元;入围奖10名,奖金为500元。北京市怀柔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将向获选作品及入围前10名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事宜

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怀柔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怀柔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2007年5月24日


附:

怀柔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简介

怀柔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是在组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针对在社会管理服务中存在一定的缺位、失位、工作效率不高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率先提出梳理整合政府部门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组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中心大厅由市政管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城管大队、建委、残联6个职能部门15名工作人员组成。进厅人员人事关系不变,党团组织关系转入中心,成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隶属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党委领导。中心下设社会管理服务处,具体负责中心日常管理考核及协调工作。

中心与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同构成怀柔区三大服务体系。中心是在完善为民服务的基础上,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怀柔区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战略部署。中心将涵盖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之外的所有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以及未上升到社会矛盾层面的群众利益诉求,进行整合、梳理,统一进厅管理,以解决“民声、民意、民利”问题为宗旨,建立“民声”诉求渠道;健全“民意”受理窗口;创新“民利”维权平台。以群众作为服务对象,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为群众提供“无缝隙”的政府服务,实现人民群众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中心是政府承担与发挥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强势执行部门;是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综合服务平台;是集中解决群众关注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有效载体;是协调、督导各政府部门履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中枢核心。中心为怀柔区建设文化新都、打造宜居名城、构建和谐怀柔提供有力的支撑体系和保障机制。

中心实行心系百姓“一二三四五六”服务运行机制。即一条服务热线,两方督导管理,三大沟通渠道,四级便民网络,五办工作流程,六个服务窗口。

一条服务热线:将原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的便民电话—61612345转入社会管理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热线确保24小时畅通。

两方督导管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与区行政投诉中心共同负责对各部门履行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三大沟通渠道:大厅接待: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大厅常设窗口,群众可直接到中心与工作人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服务需求、意见建议,进行面对面沟通互动。

电话求助:除61612345便民热线外,进驻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的各职能部门均设立并公开服务电话,群众可直接拨打,中心公开电话全部实时录音,由社会管理服务处和行政投诉中心联合进行抽查。

网上互动: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单独设立网页,设置“政府服务绿色通道”、“和谐怀柔论坛”版块,群众可在中心网页上提出服务诉求和意见建议。由社会管理服务处统一管理和回复。

四级便民网络:借助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现有的全程服务系统,建立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为龙头的四级服务网络。社会管理服务处负责社区和村级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考核工作,使社会管理服务联系到镇乡、街道,辐射到最基层。

五办工作流程:直办:为进驻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大厅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能够独立直接办理的事项,包括有关政策的咨询解答、具体服务事项等。

转办:包括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转办和进驻部门转办两种形式。进驻部门窗口接群众服务诉求后,如管理承办权限仍在原单位的,履行备案记录程序后,可由窗口转报本单位主管,由本单位具体承办人员办理。

协办:指群众服务诉求涉及两个以上政府部门的,由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协调,联合协同办理,以提高办事效率。

催办:指部门承办事项临近办结时限,由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系统发送催办信息,提醒承办工作人员加大办理力度,确保按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承办件。

督办:指由现承办部门超时未办结事项或群众评议不满意事项后,由办公系统发送“督办通知单”,并由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行政投诉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调查核实属承办部门责任的按规定查处同时,督促其尽快办结或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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