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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院关于学校楼栋、道路命名征集的通知

时间:2023-10-12 18:15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0

关于学校楼栋、道路命名征集的通知

为进一步塑造学校品牌形象,丰富人文内涵,体现办学特色,提升全校师生员工的归属感与认同感,现公开征集校园楼栋、道路名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楼栋

1.教学楼

2.图书信息大楼

3.行政楼

4.实验楼(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联合办公楼)

5.建筑设计学院办公楼

(二)道路

1.学校正大门(车辆入口)——行政楼——图书信息大楼道路

2.学校正大门(车辆出口)——教学楼——图书信息大楼道路

3.教学楼——古建筑技术实训基地道路

4.实验楼——学生食堂(国家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学生宿舍9栋道路

5.学校东一门——行政楼及第——学术报告厅背面(家属区旁)道路——图书信息大楼C栋(培训中心旁)——古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国家建筑技术实训基地(侧面)——网球场(学生宿舍1栋)道路

6.建筑设计学院办公楼(行政楼停车场)——校训石——实验楼道路——学校东四门——学校南门道路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命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四、征集要求

1.先进性:坚持新发展理念,体现鲜明时代特征,实现文化育人、环境育人,对广大师生有潜移默化的思想启迪和文化引领作用。

2.人文性:命名应立足于学校人文特色,融入学校校训精神和历史底蕴,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精神风貌和目标追求。

3.整体性:命名应结合校园建筑物、道路、景观的实际功用、规划布局、建筑特色,结合校史校情,遵循整体化、序列化,坚持关联性、系统性,格调高雅,平正通达,区位感强,便于识别记忆,具有传播效应和审美价值。

4.规范性:命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采用中文名称,用词简洁,用字规范,避免使用生僻或多音多义字词,避免重名、谐音、同音、歧义的名称。

五、征集方式

1.投稿作品须由命名对象、拟命名和名称释义三个部分组成。每个命名字数须控制在2—4字之间,同时标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可选择对征集对象中的一个或多个进行命名。

2.可个人投稿,也可集体投稿;多人意见建议请联合署名(一般不超3人)。各单位可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广泛酝酿,以部门名义投稿。

3.投稿者应填写《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楼栋/道路命名征集表》,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姓名+单位+XXX登记表”命名,发送至邮箱:hbcjxy@163.com

六、相关说明

1.征集时间结束后,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名称进行评审,并将被采用的名称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入选作品将予以一定奖励。

2.同名作品将根据电子邮件的日期优先录用投稿最早者。

3.应征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4.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5.本活动的解释权归学校党委宣传部。

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共同为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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